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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07年4月全新推出的“积分计划”,是为体现灵通秘书业务的优惠原则,针对灵通秘书用户开展的一项长期积分回馈活动,感谢用户一直以来的支持,根据用户使用业务的消费额度、在网时间、额外奖励等因素按月计算积分,用户可参与定期的兑换活动,将积分用于兑换指定礼品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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积分申请方式 |
积分对象:所有开通灵通秘书业务的河南省小灵通用户;
执行时间:2007年4月起
积分计划开通: |
| 灵通秘书老用户(2007年3月使用1-50次) |
自动升级开通积分计划; |
| 其他灵通秘书用户 |
拨打9608888客服热线直接开通积分计划; |
| 新开通灵通秘书用户 |
自动开通积分计划; |
| 积分计划开通后无法取消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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积分组成要素 |
| 在网时长 |
在网时长积分 |
| 0-6个月 |
无 |
| 6-12个月 |
消费积分*20% |
| 12个月以上 |
消费积分*50% |
| 奖励方式 |
参与业务 |
奖励积分 |
| 拨打9608888 IVR奖励 |
节日专区
娱乐无极限 |
积2分/分钟 |
| 功能使用奖励 |
语音信箱使用
个性化问候语
呼叫转移
代接来电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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积3分/次 |
| 营销活动参与奖励 |
详细参照当期活动内容 |
参加相应的营销活动,可双倍、三倍甚至五倍积分 |
| 注:奖励积分或在网积分,以月为单位增加积分,在每月末一次获得(不能实时获得);1个积分点约等于0.06元;用户月最高积分封顶500分;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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积分规则 |
| 在网积分变更方式 |
在网6个月积分变更,指加入积分计划之日起,连续满6个月或累计12个月产生呼转;
在网12个月积分变更,指加入积分计划之日起,连续12个月在网,或累计18个月产生呼转 |
| 申请取消灵通秘书业务的客户 |
已积累积分作废,客户获得兑换奖励的资格的予以取消; |
| 重新开通灵通秘书业务的客户 |
积分计划计分始点从重新开始使用时间计算; |
| 同一客户利用多部小灵通号码参与 |
不能累加合计积分,每积分卡对应每一号码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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积分回馈原则 |
灵通秘书客户的回馈积分,2年内累计不清零;
当前积分达到500分,永久拥有兑换礼品资格;
客户积分所兑换的奖品,具体奖品以网站阶段公布为准;
积分兑换期,用户可携带身份证到相关网通营业厅领取;
日常兑换,500分以上以邮寄为主,500分以下具实际情况处理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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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灵通秘书积分兑换活动:由于礼品变更,自2008年2月13日起全省暂停积分兑换礼品.敬请期待4月新一期积分兑换礼品登场.详询9608888.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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积分查询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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